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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券代码:600811 证券简称: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:临2024


  • 时间:2024-04-27 08:02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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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,以6票赞成、0票反对、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同意子公司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议案》,由于公司子公司东方安颐(北京)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东方安颐”)房地产相关资产处置未达预期,所持部分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储相关工作仍在推进、尚未收到相关的土地补偿款,经营面临阶段性困难,为最大限度维护各方利益,一次性约定剩余债务偿付安排,缓解东方安颐及公司的短期偿债压力,降低债务风险和经营风险,东方安颐与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山东天商”)经友好协商,就相关债务重新达成和解协议。经山东天商和东方安颐重新确认,截止2024年3月31日,东方安颐尚待支付山东天商债务人民币758,262,722元和其他费用4,239,708元,主要偿债安排如下: